央广网郑州10月20日消息(记者 彭华)记者从郑州市城管局获悉,根据《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养犬只名录》规定,体高超过55厘米的犬只(站立时从肩胛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50种禁养犬、具有50种禁养犬品种血统的杂交繁衍犬在禁养范围内。
据悉,该名录为2019年8月6日,郑州市城管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在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为进一步规范郑州市民文明养犬行为,10月17日,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养犬管理办公室、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联合对辖区内未拴绳犬只进行专项检查,看到未拴绳的狗狗直接抓走暂扣。
今年以来,二七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坚持以普及犬只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参与、支持犬只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联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多方力量,坚持每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不文明养犬问题突出的广场游园、社区楼院、以及遛犬人流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提高养犬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
来源: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1.郑州市禁养犬种类有哪些?
根据《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养犬只名录》规定,以下几种犬只属于禁养范围:
(一)凡体高超过55厘米的犬只(站立时从肩胛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
(二)以下50种禁养犬:阿富汗猎犬、阿根廷杜高犬、阿拉斯加雪橇犬、爱尔兰猎狼犬、澳洲牧羊犬、巴西菲勒犬、巴仙吉犬、贝林登梗、比特犬、边境梗、波音达猎犬、伯德梗、伯恩山犬、藏獒、川东猎犬、大白熊犬、大丹犬、大麦町犬、牛头梗、杜宾犬、俄罗斯牧羊犬、法国斗牛犬、法兰德斯牧羊犬、高加索牧羊犬、格力犬、古代牧羊犬、荷兰毛狮犬、卡斯罗犬、凯丽蓝梗、可蒙犬、昆明犬、狼青犬、猎狐犬、猎鹿犬、罗威纳犬、马里努阿犬、马士提夫獒犬、美国斯塔福梗、纽波利顿犬、纽芬兰犬、秋田犬、拳师犬、圣伯纳犬、土佐犬、威玛犬、雪达犬、寻血猎犬、中华田园犬、中亚牧羊犬、德国牧羊犬。
此外:具有上述品种血统的杂交繁衍犬也在禁养范围内。
2.遛狗未栓绳怎么处理?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携带养犬证,具备犬只标识,犬只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犬链全长不得超过1.5米。”违反此项规定的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只,并可建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养犬证。”
3.外出遛犬要及时清除犬只粪便,不清理的怎么办?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不违反规定饲养畜禽、宠物、大型或者烈性犬只,携犬出户采取束犬链(绳)等安全措施,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根据《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六条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4.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有哪些规定?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携犬只不得进入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运动场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档案馆、城市展览馆、游园、商场、饭店、露天餐饮夜市、影剧院、歌舞厅、浴池等公共场所;不得进入机关、幼儿园、学校、医院(不含动物医院)等单位。前款规定以外的公共场所,可以禁止携犬进入,并设置明显标识。”
5.小区内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犬。禁止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6.在市内饲养禁养犬只怎么处罚?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7.目前郑州市内可以进行犬只交易吗?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利用开办动物诊疗机构或者其他动物用品经营活动变相进行犬类交易。”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犬只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8.关于流浪狗是怎么管理的?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捕捉到的弃养犬、被没收的犬以及无主犬交市动物园看管。”
9.市区内办证、年检工作流程?
新办证:郑州市区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金水区、高新区、惠济区、管城区、郑东新区、经开区、二七区、中原区八大主城区),需携带犬主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犬只免疫证明(防疫本)、犬只电子照片及犬只到就近办证服务网点办理;年检养犬人携带所养犬只、养犬证和犬只免疫证明到就近办证服务网点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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