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我市渔业水域禁用渔具的通告》,通告自2021年12月16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海洋水域
1、适用范围:我市管辖的海洋A、C类渔区。
2、禁用渔具: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海洋禁用渔具以外,禁止使用双层刺网、三层刺网、底扒网、地笼网、帆张网以及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
双层、三层刺网
底扒网
地笼网
帆张网
长江水域
1、适用范围:农业农村部设立的“长江口禁捕管理区”范围内的我市管辖水域。
2、禁用渔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水域禁用渔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范围内禁止一切对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使用禁用渔具违法捕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黄浦江及其他内陆水域
1、适用范围:黄浦江范围内渔业水域,以及我市辖区内除海洋、长江口、黄浦江水域以外的开放性、自然性渔业水域,包括湖泊及河流(河道)。
2、禁用渔具: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相关禁用渔具以外,禁止使用插网、网簖、地笼网、机吸耙刺、机拖耙刺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
插网:拦截插网陷阱
插网:导陷插网陷阱
网簖:导陷建网陷阱
机吸耙刺
机拖耙刺
资料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来源:新民晚报综合新民眼工作室